《东营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自律惩戒暂行办法》出台

2020-04-10 17:40:59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陈丽伟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4月10日讯(记者 陈丽伟)10日下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东营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光增介绍了《东营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自律惩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的有关情况。

  为充分发挥银行业债委会作用,加强金融债券管理,维护金融秩序,东营银保监分局指导市银行业协会制定了该《办法》。该《办法》共有五章十九条,适用辖区银行机构违反《山东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债权人协议》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对触发约谈、通报批评、警告等惩戒方式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还对银行机构违反《债权人协议》的反映方式和协商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办法》中指出,辖区银行机构违反《山东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债权人协议》等相关规定的,首先由银行业债委会予以处理,经银行业债委会协调处理不成向市银行业协会报告的,以及由市银行业协会日常工作发现的,经核实属实,市银行业协会视情况采取惩戒措施。其中,由银行业债委会协调处理的,形成决议下发债权银行落实执行;由市银行业协会实施自律惩戒措施的,形成处理决定下发相关银行机构落实执行。被惩戒的银行机构全面完成整改后,可按流程申请解除惩戒措施。

  下一步,东营银保监分局将指导、督导市银行业协会和银行机构落实执行自律惩戒办法,提高银行业债委会运行效力,一致行动,形成合力,为防范化解东营市企业债务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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