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两项补贴”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再添保障

2020-05-26 14:20:09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李玲

  你知道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哪两项吗?了解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申请流程又是怎么样?针对有关疑问,市民政局作了详细的解读。

  Q: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什么?

  A: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Q:哪些残疾人可以申请我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A: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东营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东营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两项补贴可同时申领。

  Q: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A: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数额2020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180元/人/月,二级:150元/人/月,三、四级:100元/人/月,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提高相关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100元/人/月,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为准。

  Q:申请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程序是哪些?

  A:申请:由本人申请,或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初审:由乡镇(街道)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初审,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复审: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报县级残联审核申请人残疾等级,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定:复审通过后,申请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终审,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状况审核。审核全部通过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Q: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填写《东营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填写《东营市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

  Q:哪些情况不享受补贴?

  A: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重复领取。

  1—4级伤残军人,不享受该护理补贴。其他伤残军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护理补贴。因残疾人条件改变,不再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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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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