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始征集 需具备这些条件

2020-05-27 15:02:52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李玲

  为深入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东营市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并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遴选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具备在山东省内依法登记,市域范围内管理运营,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和质量管控制度,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设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满足评价工作的考评人员、监考人员、督导人员和专家团队等;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有标准化理论考场、配套考试所需的网络和考试机,有与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表仪器等,有身份识别、信号屏蔽、音频视频监控等信息管理设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须先取得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行业协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应有符合条件能够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会员。

  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职业(工种)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评价范围。

  企业应在本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范围之内申报;行业协会应在行业协会的主体业务范围内申报;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应在本校的主体专业(工种)范围内申报,开展的认定工作等级不得超过学校的培养层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在本培训机构开展的主要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申报。每个评价机构试点评价职业(工种)不得超过3个。

  评价主体趋于多元

  据了解,2019年东营市就试点开展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推荐的万达和华泰化工两家试点企业全部按时保质完成了评价任务,共有493名技术工人参与评价,178人顺利获得了自主评价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进一步将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全部纳入进来,技能人才评价主体更加多元。技能人才评价权力由政府转向企业,更好的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人才鉴定方面的主观能动性,评价过程更加贴近生产实际,评价结果更能体现企业需求。

  此前,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技能人才评价需要在国家人社部备案,通过后才能开展评价工作。东营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后,行业协会、技工院校等机构在省人社厅备案即可,步骤相对简单,也是当下“放管服”改革的一个体现。另外,东营市的行业协会对东营市行业企业生产设备、流程、工艺等情况最了解,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也能充分发挥其在人才支撑、标准开发和方式革新等方面的评价优势专长,这些第三方机构的纳入将使技能人才的评价更加合理,也更加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评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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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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