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万元!东营加大“以工代训”支持力度

2020-11-04 12:27:11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李玲

  为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通知》要求和东营市实际情况,对以工代训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更大力度支持企业以训稳岗、以训扩岗。

  每人每月500元 最长6个月

  《通知》扩大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明确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就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同时,调整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认定补贴标准。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2020年1月至5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平均值(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成立月份数平均计算)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2020年6月至12月,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申领便利 方便企业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季度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证明。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长可申请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且在一个月的申领期内只能申请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或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两项中的一项。劳务派遣企业派遣至企业工作职工,原则上由承担用工成本并实际用人的企业进行申领,申领时提供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派遣协议(附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工资发放证明。

  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和5类行业企业新吸纳就业6类人员,已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其在企业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还可给予企业最长4个月的每人每月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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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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