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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唐梦琳 东营报道
1月6日,记者由东营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营市对暂定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进行了调整。
通知提到,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此外,按照“一次办好”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各项社保经办业务,在进行2021年度缴费申报时,请登录使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办理(地址:http://218.58.211.172:9001/hso/logonDialog.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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