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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东营市检察院就检委会工作作了经验交流。
健全机构 规范机制 提升质效
切实推进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东营市检察院围绕健全机构、规范机制、提升质效持续发力,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对检察业务的宏观指导和内部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2020年,全市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75次,同比上升44%。
健全检委会议事机构建设
优化决策保障
规范检委会委员配置。2020年,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后,东营市检察院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对检委会委员进行了调整,任命5名资深员额检察官为检委会委员,现有委员调整至13人,人员配置完全符合《规则》要求。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委员能力。东营市检察院在保障顺利审议各项议题的同时,紧贴检察业务和司法实践,不断在创新学习方式上下功夫。从安排与检察业务相关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习、《民法典》专题、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等集体学习,拓展为“案例研讨”“个案问诊”等多种方式,有力提高了检委会学习质效,促进委员知识更新和审议决策能力的再提升。加强检委会办事机构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检委办工作,对所有上会案件一律进行实体性审查,会议召开前将案件审查报告和检委办审查意见上传系统,供委员查阅;会议召开时,按《规则》要求进行同录,认真记录委员意见,规范文书制作并及时录入统一业务系统备案入档。
规范检委会运行机制
确保决策质量
加大议题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检委会办事机构作用,把好议题审查关,严格把握《规则》中明确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的重大、疑难、复杂的6类案件,按规定审查议事议案是否属于检察委员会研究的范围,审查议事议案材料是否规范等。以审议业务分析报告的形式实现检委会对办案质量的宏观把控,将办案中多发性的、有指导意义的问题集中梳理,开展专题审议。健全检委会工作机制。在加强自身检委会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列席基层院检委会的方式,加强对全市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指导。2020年,实现了列席基层院检委会工作全覆盖。建立检委会工作通报机制,定期对基层院检委会工作进行通报,督促基层院检委会工作规范运行。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建设。落实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畅通两级院列席审委会工作渠道。同时要求两级院检察长或受检察长委托的院领导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并发表意见的,都要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全市两级院共列席审委会51次。以专题调研促规范化建设。根据近三年来东营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数据、案例等,撰写《东营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情况分析报告》,通过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当前检委会工作存在的长处和短板,对下一步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加速推进检委会质效转化
辐射决策效益
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通过召开检委会,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深入研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回头看”等工作,以类案指导为渠道,更新司法理念,提高站位、提升层次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督促检察官提升办案能力。同时牢固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注重挖掘典型案例,在加大向上级院报送指导性案例的同时,注重全市典型案例的培育。2020年,全市共有16起案(事)例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切入,发挥检委会内部监督作用。通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分析全市检察业务数据情况,总结阶段性办案工作,通过分管检察长带头剖析、优秀办案团队经验交流等,进一步发挥检委会内部监督作用,督促两级院向先进看齐、向优秀学习,通过交流研讨不断内省提升,强化办案的综合效果,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通过内部监督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在转化学习效果上下功夫。切实发挥检委会的“头雁”效应,厘清学习重点,将“重学习、重应用”的态度辐射至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下级院,继而传导至具体办案人员,逐步形成“重视案例及规范性文件学习,将每件承办案件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进行办理”的良好氛围,将学习效果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检委会集体议事议案质量的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和法律监督实效的增强上。同时,东营市院创新检委会学习方式,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将检委会集体学习与部门集体学习相结合,逐步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开展两级院集体学习,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学立到院做题为《民法典担保物权法解读——结构模式与规范表达》的授课,推动《民法典》学习成果加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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