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共青团东营市委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01-20 20:57:00 来源: 东营共青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张瑞丰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司发通〔2021〕90号),表彰全国“七五”普法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共青团东营市委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国共青团系统推荐表彰的4个单位之一。

  近年来,共青团东营市委以青春守护者行动为统领,探索实施“三二一”工作法,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主线,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深入实施“三个项目”,扎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

  立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部门职能,深入实施“三个项目”,培育特色亮点,深入推动工作,工作项目先后获评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共青团东营市委受到中国关工委、司法部通报表扬。

图 | 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活动

图 |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深化“青春与法同行”系列活动。建立由70名专业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模拟法庭导师团,每年定期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和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常态化开展普法展演、禁毒教育、交通法规等法治宣教活动1000余场次、覆盖6万余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拔优秀法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覆盖到全市一半以上的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册1.9万本、影视资料2000份,受教育学生20余万人次。

图 | “双零”创建社区开展青少年行为修正教育主题活动

图 | 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一村和利津街道津苑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一期试点单位

  (二)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突出社区、村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中的基础性、源头性地位,依托基层学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综治中心、萤火虫学堂、青年之家等,争创国家级“双零”社区(村)。利津县陈庄镇中古店一村和利津街道津苑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第一期试点单位,开展省级、市级“双零”社区(村)创建工作,申报省级试点5家,确定市级试点44家,取得良好实践经验。

图 | 招募团员青年担任青年助理网格员

图 | 青年助理网格员协助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图 | 青年助理网格员协助开展网格巡查

  (三)深入实施“青春向网格报到”行动。招募1200余名青年法治志愿者担任“青年助理网格员”,根据村规民约和法律法规,服务村居社区管理,协助开展网格巡查,发现上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相关苗头性问题150余个,有关做法在大众日报、海报新闻等媒体平台多次宣传报道。打造社区“12355成长驿站”5处,创建省级及以上青少年维权岗43个,凝聚兼职人民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200余名,积极排除化解青少年相关问题矛盾。

  二、突出抓好“两个关键”,创新建设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抓住专业化和规范化这“两个关键”,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关工委、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印发《关于构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全省首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设,相关理念做法全省推出最早,走在全国前列,取得良好成效。

图 | 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图 | 共青团东营市委牵头,联合市委政法委、关工委、公检法司、民政等9个市级部门发布《关于构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

  (一)创新制度设计。构建一个全方位的保障格局,立足东营市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国家级试点经验做法,创新构建共青团协调联络,政法委、关工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9个部门充分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格局。构建一个全链条的衔接配合机制,立足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两法”精神,细化4个方面措施12项,积极将青少年事务社工引入到司法案件,满足保护、教育、帮扶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工专业服务需求,达成案件办理和社会工作的有机衔接。构建一个全流程的司法保护链条,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联合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4类案件,同步开展不良行为矫正、救济救助2项重点措施,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 | 东营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项目组开展法律维权项目调研座谈

  (二)夯实工作基础。高标准建设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省最早实体化注册,实现专业化运营,“一门受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起到良好基础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获评全国地级市示范台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被省政府表彰为齐鲁和谐使者。培育全省首支专业化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协助发起成立山东省青少年司法社工联盟,组织具有专业特长、热心公益事业、关爱青少年成长的“五老”志愿者、司法志愿者、青年志愿者300人,构建起“团干部+预青专家+社工+志愿者”队伍体系,联合做好专业培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供给能力。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做法,加强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建设,联合建立依托式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2处,运行乡村儿童服务站3处,2021年开展危机介入、心理疏导、赋能拓展、技能培训等100余人次,工作摸排400余次,走访入户服务110余次,孤困服务个案22个,工作案例入选2021年山东省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

图 | 举办全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

  (三)做好个案服务。紧盯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先行先试,完善配套措施,实现线索双向移转,有效介入和处置个案,努力织密、织细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网。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对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研究推出省内首套地方性执行工作手册,高标准做好案件办理的社会参与和非羁押措施使用、社会观护、被害人救助等社会化工作。针对未成年人一般违法案件,及时开展不良行为矫治、再社会化以及犯罪预防社会服务,做好家庭社会关系支持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提供亲职教育、居家教育支持。2020年以来,服务刑事案件60件、88人,组建支持小组60个,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被害人救助服务、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等个案服务1200人次,再社会化回归率96.2%,最高检实地调研给予高度评价。2021年10月,东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三、立足推进“一项建设”,积极优化青少年法治环境

  立足推进全市青少年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构建青少年“大权益”工作格局,落实领导机构、工作力量、专项经费,为青少年权益保护提供坚强保障,团市委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做法当选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齐鲁法治文化建设典型案例。

图 | 团市委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做法当选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齐鲁法治文化建设典型案例

图 | 联合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一)完善服务体系。依托平安东营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建立会商研讨机制,研究推进措施,研判典型案例,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救助体系,开展好希望工程、希望小屋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物资300余万元,重点帮助困难未成年人、因遭受犯罪侵害、父母服刑等监护缺失陷入困境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联合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提升办案社会化水平,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图 | 共青团东营市委联合举办“青春守护者”青少年普法剧目展演活动

图 | 东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在偏远村居开展青少年防意外、防侵害安全自护主题系列活动

  (二)培育法治文化。创新开展“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彩虹伞”自护教育等特色普法活动,建好用好城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完善和推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积极建立“全覆盖式”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推广实施亲职教育制度,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深入开展家庭教育、亲子关系讲座等活动,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图 | 东营市广饶县团组织在青年之家开展宪法主题宣讲活动

图 | 组织青少年参观学习法治教育基地

  (三)抓好特色工作。面向“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心理咨询、法律维权”四个领域,不断建立完善网上综合维权平台、线下有形维权阵地、特色服务项目“三位一体”的社会化维权体系,设计开发“青春守护者”小程序,常态化开展城乡普法展演、阳光关爱助成长、向毒品说不、平安行·你我他等10项品牌工作,实现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面对面”到“键对键”。特别是将偏远农村作为工作重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教育活动,霸凌、性侵预防教育活动等累计120场次,服务1.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

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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