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晓赢 东营报道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布一批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其中在东营市职业学院教学实训楼项目中,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承包建设责任单位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示显示,山东高鑫商贸有限公司、滨州运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东营市职业学院教学实训楼项目中存在未办理吊篮安装告知手续而擅自安装等安全隐患行为,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安全职责,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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