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孔祥茹 东营报道
近日,张某来到东营交警二大队一中队处理3月6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教育和告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时,发现张某神情紧张,工作人员对张某开展进一步调查。
随后,民警通过调查,查明张某是自己驾车来的中队,张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暂扣,此次驾驶属于“无证行驶”。张某因心虚和害怕被交警发现,故意将车辆停在中队院外,步行来到大厅处理,没想到还是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东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期间,驾驶证持有者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即使参加完驾驶证满分学习,也要等到暂扣期满之后才能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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