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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子昊 通讯员 陈金龙 东营报道
依照现行登记注册登记规定,市场主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需要投资人同意,并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书。而部分市场主体的投资人因为改革、历史或其他的原因已注销或被撤销,导致市场主体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如何处理上述问题,是现行注册登记规定的盲点。
为进一步完善商事登记政策支撑,创新登记注册服务,解决因商事主体已注销(被撤销)导致其出资的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无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问题,5月18日,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商事领域代位登记注册的意见》(东审批字[2022]6 号),在全国首创将民法领域代位权引进商事领域,推出了商事领域代位登记注册制度。
依照代位登记注册制度由代位转让、代位注销两部分组成,适用于在东营市登记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股东(出资人)变更登记及上述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清算组备案、注销登记。代位登记注册制度的推出就很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因投资人已注销或被撤销,可以由该投资人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行使权力,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或承接,代位办理注销登记。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广代位登记注册制度的推出,优化了东营市营商市场环境,有利于相关企业继续健康存续发展;有利于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一条便捷的通道。推广代位登记注册制度促进了东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解决商事领域难题、盲点提供了“东营方案”,提升了企业感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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