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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凯强 东营报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东营仲裁委员会积极开展诉前分流调解工作,努力发挥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机制的前端治理作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真正让仲裁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2018年11月,东营仲裁委员会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讼与仲裁制度性合作对接的指导意见(试行)》,就诉裁衔接作出制度性安排。2019年1月,在东营区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仲裁调解中心,通过立案引导分流案件。2020年12月,东营仲裁委员会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讼与仲裁分流调解机制的意见》,明确通过诉前委派调解分流诉讼案件。2021年1月,仲裁调解组织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注册登记,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2021年5月,仲裁调解组织进驻东营区矛调中心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现场办公。
诉前调解工作按照“宜诉则诉、宜裁则裁、宜调则调”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确认、仲裁裁决等不同方式,引导当事人在诉前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调解员因案施策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情理等多层面多方位对双方进行辨法析理、耐心劝导,使纠纷圆满化解,使双方冰释前嫌,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降低群众处理纠纷成本,诉前调解不收费。经仲裁审理或者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的,参照诉讼收费标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费。开展诉前调解以来,两个调解窗口共分流诉讼案件1580余件,深受广大企业和基层群众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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