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记者 于文豪 东营报道
近日,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十条措施》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就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作出了具体部署,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了更好地让社会各界了解各项措施,东营市检察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各项措施进行解读。
第六条:加强涉企案件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检察机关都有哪些政策和措施?
近年来,东营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更好地维护涉案民营企业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依法纠正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违法情形,依法保障涉民企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申诉权以及相关民事权利。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研究落实具体举措,依法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这些举措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有哪些具体的案例能跟大家分享一下吗?
办理的齐某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就是为被逮捕的民营企业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使其能够直接投入公司的管理,让企业得以正常的运转。又例如,市检察院与司法局共同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如因参加投资谈判、签订合同等或者因企业需要参加重要培训、重要会议以及涉企业重要事务等情形,确需离开执行地,可以提出申请。社区矫正机构审查后及时依法予以批准,从而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也能够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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