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评论员 李彦涵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如约而至。
作为这个日子的“重头戏”,每年央视举办的“3·15晚会”总会引得各方密切关注,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到各大企业、商家,从晚会一开始无一不守在电视机前,屏息静气认真观看,生怕下一秒就听到本辖区或本企业的名字。
近几年,网上盛传一张调侃意味颇浓的“3·15晚会危机公关流程图”,处理流程共分为两种情况:晚会开始—被点名—赶紧反应—承认错误—我们错了、我们改、我们做公益—舆论不原谅—找水军转移注意力—风头过了继续挣钱;晚会开始—没被点名—夸自己顺便黑对手—关电视睡觉。
虽然这个流程图是网友的一种调侃,但也颇具现实意义。晚会每曝光一个企业后,企业自己迅速发表声明承认错误并整改,当地政府连夜开办公会研究处理措施,当地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连夜上门查处,充分体现了高效与重视。一套组合拳下来,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企业的态度被群众认可、当地政府的高效处置赢得了赞誉,皆大欢喜。
仔细想一下,真的是皆大欢喜吗?
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1740.3万件,同比增长32.8%。这1740.3万件投诉,有多少件被圆满解决,又有多少件被无限期搁置,使当事人求助无门。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一词被提及21次,作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关键在于激发消费活力,而消费环境的好坏则会直接影响到消费活力。
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靠3月15日这一天的重视和曝光,靠的是“365”天“制+治”的守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敢消费、想消费,根本在于相关法律的健全。近年来,我国也一直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重视程度,先后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擦亮了消费者维权的“利剑”。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法律法规的制定也需要与时俱进,新业态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也层出不穷,试图钻法律的空子,这就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发展、补疏堵漏。
法律制度是基础,而强化治理是关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消费水平也水涨船高,消费多了产生的问题自然也会多,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全链条、全流程、无死角进行监管,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要等到问题发生再去处理解决,而是将问题扼杀在襁褓中,在“民告官究”的基础上变为“民不告官也究”,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能只靠“3·15晚会”曝光,只有通过全社会努力共守消费安全、共促消费公平、改善消费环境,才能365天守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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