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河口区经信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

2017-08-11 15:2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河口区经信局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具有吃苦耐劳,勇于攻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敬业精神;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毕业;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5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2人(因工作特殊限男性)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河采三矿对面)报名。

  3、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与专业相关),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国黄河口网http://www.sdhekou.gov.cn/通知公告栏。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2、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3、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仅发放试用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内基本工资3000元/月,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包含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