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公开通报5起党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2020-01-03 09:2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李娜娜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1月3日讯(记者 李娜娜)近日,东营市河口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党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河口区新户镇兴华村党员刘延华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5月21日新户镇兴华村党员刘延华驾驶鲁EMT218号小型轿车在新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刘延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0.2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019年8月9日,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刘延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河口区纪委给予刘延华开除党籍处分。

  2、河口区河口街道黄河路社区党员王本忠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17日河口街道黄河路社区党员王本忠无证驾驶鲁B9N16A号小型轿车在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王本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0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019年5月22日,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本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五百元。河口区纪委给予王本忠开除党籍处分。

  3、河口区义和镇西韩村党支部书记黄理河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6月14日,义和镇西韩村党支部书记黄理河无证驾驶无牌电动四轮车,在邵太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黄理河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2019年6月16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给予黄理河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义和镇纪委给予黄理河党内警告处分。

  4、河口区新户镇经济发展办职员潘文太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7月10日新户镇经济发展办职员潘文太驾驶鲁EVH986号小型轿车在海宁路与育英街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潘文太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6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2019年8月23日,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潘文太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河口区纪委给予潘文太开除党籍处分,新户镇人民政府给予潘文太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河口区义和镇七顷村党支部书记李春亮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7月15日,义和镇七顷村党支部书记李春亮酒后驾驶鲁E8R907小型轿车在新盐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春亮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2019年7月16日,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给予李春亮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义和镇纪委给予李春亮党内警告处分。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丰丽莎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