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殴打他人而出具的欠条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2020-05-07 17:4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贾志远 王建彩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5月7日讯(记者 贾志远 通讯员 王建彩)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结一起因殴打他人形成欠条的特殊借贷案件,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赔偿5000元的诉讼请求。

  经查,李某与陈某系同事,双方在共事关系中互有好感,并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8月李某在与其交往中发现陈某还与其他异性朋友交往,因此与陈某发生争执遭到陈某的殴打,李某因此报警。双方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为李某出具5000元欠条一份,用于支付李某受伤后的医疗、营养等费用。李某持欠条起诉来院,要求陈某支付该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载明了具体的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并明确载明欠款人为被告,该款项系被告为处理双方打架纠纷在明月派出所警官的主持和见证下自愿支付给原告的各项赔偿费用,该欠条出具后双方打架纠纷处理终结,被告应按照欠条内容支付给原告赔偿款项,因此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求。

  法官提示:债权债务凭证系确认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双方在确定债权债务凭证时一定谨慎处理,防止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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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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