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 10:02: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5月6日上午10时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大厅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
一、东营区东三路47号龙熙新都68号楼105室。位于金辰路以北,北一路以南。联排别墅带院,共三层,住宅建筑面积约240.54m2,自建和扩建部分房产面积约 80m2,车库面积21.7m2,房产证登记日期为2012年8月。起拍价186.4万元,竞买保证金37.3万元。
二、东营区黄河路161号46幢19号房地产。位于东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华山路以东,临近鲁班公寓,标的物为1-3层,钢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19.5m2,商业出让用地。起拍价161.7万元,竞买保证金32.4万元。
三、利津县金桥花园27号楼2单元301室。位于津一路以东,利一路以南,大桥路以北。房产总层数为7层,标的所在层为 3层,建筑面积约137.7m2,车库面积约32.51m2。起拍价60.4万元,竞买保证金12.1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5日,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5月5日16:00(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邮储银行东营市分行;账号:100805447260010001;并于5月5日17: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546-82008888239088
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430-1号祥峰大厦8楼
公司网址:www.xqac.com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46-8381977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