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08:50:00 来源:证券时报 我要评论
随着新华保险日前获批发行40亿元次级债,险企年内共获批发行270亿元次级债,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险企的资金需求明显增加。作为补充偿付能力的新途径,有分析称,发行优先股将比次级债更有吸引力,但或更有利于中小险企。
发债规模已超去年
公告显示,保监会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40亿元,必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募集工作,并向保监会报告募集的情况。
辉立投资研究部董事陈星宇表示,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一般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据陈星宇测算,本次募集将有助于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10~15个百分点,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华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14%。
今年以来,险企发行次级债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不论是发行家数,还是发行总额,都比去年有所增加。
据统计,今年,共有9家险企获批发行次级债270亿元,发行规模前三名分别为平安人寿、太平洋财险和新华保险,其中平安人寿的发行规模为80亿元。相较之下,去年只有6家险企发行次级债,总规模为262.53亿元,其中还包括中国人保集团的160亿元的巨额次级债。
陈星宇表示,险企发行次级债的意愿明显上升,一方面是因为监管层加强了对偿付能力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则是由国内保险业快速增长、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所导致。
更利好中小险企
保监会本月就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征求意见,并在意见稿中对发行优先股提出包括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四个季度的分类监管为A类或B类,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等在内的要求。
陈星宇称,尽管发行优先股的成本要高一些,但考虑到监管层的支持力度和当前市场的接受程度,未来发行优先股补充偿付能力将比发行次级债更有吸引力。陈星宇说,相信今年或明年就会有第一单发行案例。
方正证券分析师童楠则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优先股发行的发行条件比发行次级债弱,如不需要“上一年实现盈利”等要求,明显利好中小险企,但对上市险企吸引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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