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领万名大学生自主创业

2014-07-30 09:59:00    作者:李兆辉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大学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 创业教育 毕业生自主创业 创业企业
[提要]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2014年至2017年,全省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即每年引领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

  大众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李兆辉)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2014年至2017年,全省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即每年引领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为此,通知要求,2017年前,山东每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并落实好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如何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设定的目标呢?通知要求,2014年至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毕业生,下同)创业引领计划,每年引领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参与率不低于5%。对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还要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型微型创业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在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贷款扶持方面,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好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在创业孵化方面,通知还明确要求,2017年前,山东每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均要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每年开展评估认定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工作,并对已经通过评估认定的实施绩效评价、动态管理,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的,按鲁政办发〔2013〕25号文件有关规定给予资金奖补,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取消资格。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推动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的扶持机制。依托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提供项目推介评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小额担保贷款及其他融资支持、就业保障、法律维权、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场地租赁、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结合创业者需求做好相关保障服务。

  在创业教育和培训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各高校要积极建立创业学院,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各地要积极组建创业大学,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导师团,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实行“一对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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