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小学生校内追逐同学摔坏门牙 学校被判赔偿16000元

2015-02-03 15:08: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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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日上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其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校园侵权纠纷案。

    大众网东营2月3日讯(记者 王青青)3日上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其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校园侵权纠纷案。

    原告孙某2002年9月5日出生,现就读于被告东营市某小学,2010年3月9日原告在学校体育课活动期间,与其他学生追逐摔倒,致使两颗门牙受损。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牙齿修复费、交通费等18000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于2014年9月9日诉至法院。本案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龄尚小,且涉案金额不大,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庭前调解,详细进行法律释明,明确双方在纠纷中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引导进行换位思考,消除抵触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用16000元,该起争执4年之久的纠纷仅用了2天时间就得到化解。

    据介绍,近年来,青少年在校学习期间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学校在事故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本案中,原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在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方面存在隐患和疏漏,应当对原告受伤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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