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成摆设 东营广饶施工工地被开罚单

2013-03-22 08:48:00    作者:李玲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工地 消防器材 消防大队 聚乙烯基吡咯烷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提要]3月19日,广饶县消防大队对辖区某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一万元罚款。执法人员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六十条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集团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

  3月19日,广饶县消防大队对辖区某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一万元罚款。

  当日,广饶消防大队消防监督的人员组织检查组对位于广饶县陈官乡某集团公司7000吨聚乙烯基吡咯烷酮药用新辅料项目施工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六十条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集团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检查结束后,监督执法人员向集团公司负责人阐明了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督促其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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