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农民承包土地三年内将颁发“身份证”

2013-04-03 08:36:00    作者:周广学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我市 承包土地 土地承包合同
[提要]可以自由流转或入股分红  4月2日,记者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农户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土地和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宽融资渠道。

农民承包土地将有“身份证”

可以自由流转或入股分红

  4月2日,记者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农户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土地和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宽融资渠道。

  把土地资源更好地变为资本和资产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等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统一向承包农户颁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现承包地面积座落与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统一”,承包地分配、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基本农田标注“五到户”,把土地承包关系用法律凭证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范化。

  据统计,去年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是445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7%,远低于苏南、浙江一些地区占人均纯收入的20%至30%。我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土地资源不能更好地变为资本和资产,影响了增收步伐。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后,我市农民的承包地就有了“身份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可以放心种地,获取经营性收入,可以抵押贷款进行融资,又可以自由流转或入股分红,获得财产性收入。同时,有利于把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解除他们进城务工经商的后顾之忧,从而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利用3年时间完成颁证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试行)》,今年4月至7月,广饶县、垦利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3个村进行试点;年底前将试点扩大到所有乡镇,其他县区分别选择两个乡镇试点。今年试点,明年铺开,广饶县和垦利县80%以上的村、其他县区60%以的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全程公开,在土地清查、确权、登记、颁证的每个环节,遇到问题时都将坚持民主协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留隐患。

东营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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