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2 08:28:00 作者:林微尘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近日,消防监督员对东营蓝海新悦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东营中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失实的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的处罚;且新悦大饭店的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主要由高某负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高某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被处罚人高某表示:“此次处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牢记教诲,吸取这次违法行为的教训,时刻将消防安全作为轴心,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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