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对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实施定额管理

2013-05-02 08:28:00    作者:文寿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定额管理 城市生活用水量 节水 城市管理局
[提要]5月1日,记者获悉,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通知,对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以强化城市节水工作。中心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报下年度用水计划,由市城市管理局按《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核算各单位每月用水计划。

超出部分将收加价费

  5月1日,记者获悉,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通知,对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以强化城市节水工作。

  中心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提报下年度用水计划,由市城市管理局按《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核算各单位每月用水计划。对用水计划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单位超出月用水计划水量,除按实交纳水费外,另行收取计划加价水费,超计划不足20%(含20%)的部分,按规定水费标准的1倍征收;超过计划20%以上,按规定水费标准2倍征收。

  据了解,市城市管理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大日常节水检查力度,定期对各单位用水管理情况、使用节水型器具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日常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公共节能考核,逐步加大节水工作考核所占分值。

  目前,市中心城行政事业单位已开始申报2013年月度用水计划。

东营大众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