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钻井公司被授予“山东省模范职工之家”

2013-09-24 08:32:00    作者:王为 刘寿强 满勇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海洋钻井 职工之家 模范 厂务公开 公司
[提要]9月11日,海洋钻井公司被授予“山东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在各基层单位固定活动场所,完善有关设施,建立职工书屋、健身娱乐场所等,并开展丰富多彩的下基层送清凉、送图书等活动。

  大众网东营9月24日讯 据胜利日报消息,9月11日,海洋钻井公司被授予“山东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近年来,海洋钻井公司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实践活动,做到“一个围绕、两个推动、三个最大限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和各项工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及工会会员的管理工作。在各基层单位固定活动场所,完善有关设施,建立职工书屋、健身娱乐场所等,并开展丰富多彩的下基层送清凉、送图书等活动。建立和完善了职代会、厂务公开、诤言会、民主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安康文化创建,维护职工根本利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了“不让一户特困职工基本生活过不下去,不让一户困难职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户困境中的家庭得不到温暖”的保障工作目标,把职工之家建设成为广大职工加强学习的阵地,研究工作的阵地,厂务公开的阵地,开展活动的阵地,推动公司文明建设不断进步的阵地,促进了公司和谐稳定。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