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4 15:09: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4日讯(记者 王青青)2013年10月下午,在东营市西营水果批发市场最南侧的一条街,一名仅5岁的男童高某被一辆黑色轿车辗压,肇事者逃逸,幸得“好心人”王某光相助,被父母送往医院救治,王某光还为其垫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感觉事有蹊跷的民警终在王某光的车辆上发现了伤者高某某的血迹及毛发,最终王某光交代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好心人”变“肇事者”。
2013年10月27日13时31分许,东营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西营水果批发市场最南侧一条街,一辆黑色轿车撞报警人的孩子高某某后逃逸,有人受伤,现报警人准备带孩子去中心医院。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追逃组警力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现场无明显遗留物。民警随后到高某某就医的医院,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询问,高某某因年龄太小,加上受到惊吓,一会说一辆黑色轿车一会说是辆出租车;据受害者父母讲,当时并未看到肇事车辆,此案一时陷入困境。
28日,追逃组民警得知高某某已无大碍,遂到医院看望高某某,并对该案件做进一步了解。据高某某的母亲回忆,当时事故现场有两辆车,一辆面包车一直无人开,另一辆车在离现场5、6米处,并在事发后协助将高某某送往医院并垫付了2000元治疗费。民警觉得事有蹊跷,通过高某某母亲提供的线索,民警从医院出来后,马不停蹄地到“好心人”家里走访了解情况,并对“好心人”王某光的车进行检验。民警发现,在王某光名下的鲁EMM***号轿车底盘上,有轻微的刮痕,并在其上面发现了血迹及毛发;民警采集了底盘上的毛发及血迹,送往刑警大队进行检验。后经检验查明:底盘上的毛发及血迹与伤者高某某的DNA吻合。民警确认,鲁EMM***号轿车就是肇事车。
30日,民警依法对王某光进行传唤,但来投案自首的却是王某光的妻子王某飞。民警发现王某飞嫌疑,遂调取事故发生前该车的行驶轨迹,并确认事故发生时该车的驾驶员。在大量的事实依据面前,王某飞不得不承认了其代替王某光的违法事实。11月1日,在民警的多次传唤下,王某光到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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