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东营女孩欲签器官捐献书

2013-11-05 08:31:00    作者:李晓琳 李长莲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捐献器官 女孩 志愿服务 我市 流动点
[提要]“一直想去世后捐出自己的器官,至少生命结束了,还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吧。记者从东营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三人进行了器官捐献。出生于1990年的姑娘齐娜途经这里,看到宣传启事后当即走上来表示希望签订器官捐献书。

目前我市已有三人进行器官捐献

  “一直想去世后捐出自己的器官,至少生命结束了,还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吧。”说这话的是90后姑娘齐娜,11月1日,在西城济南路与西四路天桥器官、遗体捐献志愿服务流动点,齐娜提出想要签订器官捐献书。记者从东营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三人进行了器官捐献。

  想帮助更多

  需要帮助的人

  当天,志愿者在济南路天桥设立了志愿服务流动点,在宣传无偿献血的同时,也接受市民关于器官、遗体捐献事宜的咨询。出生于1990年的姑娘齐娜途经这里,看到宣传启事后当即走上来表示希望签订器官捐献书。

  “在东营从事志愿服务好几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年轻的女孩有这种意愿,有点意外。”志愿者王志强好奇齐娜是否对捐献器官有清晰的认识。齐娜对此说:“我早就萌生了这个想法,也考虑了很长时间,并不是一时冲动。”她告诉记者,之前在老家滨州曾见过一位女孩去世前捐出眼角膜的报道,自己也萌生了类似想法,“毕竟去世后器官对自己已经没有意义了,不如去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齐娜的想法已经得到父母的支持。目前,志愿者已对齐娜的信息进行登记,或将确定合适时间在东营或滨州红十字会签订正式捐献书。

  捐献器官

  须满足三大条件

  记者从东营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我市器官捐献者已达三人,分别是两位老人和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进行了遗体和眼角膜捐献,并还有市民在陆续登记中。“对于器官捐献,许多市民还处在一个不理解的阶段,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这种观念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市民的积极参与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东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道。

  “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这是一种造福社会的行为,希望市民能积极参与,为他人和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记者了解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如果市民想进行器官捐献,可到当地红十字会领取《人体器官捐献表》进行登记。 (记者 李晓琳 李长莲)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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