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警向机动车驾驶人考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2013-12-04 09:50: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交警;机动车;驾驶人;考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提要]4日,东营交警发布致机动车驾驶人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目前东营已建立各科目电子考试场地,现各类车型所有科目预约、考试工作均正常开展,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大众网东营12月4日讯(记者 向玲)4日,东营交警发布致机动车驾驶人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目前东营已建立各科目电子考试场地,现各类车型所有科目预约、考试工作均正常开展,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为促使东营新增机动车驾驶人真正学好驾驶技术,早日取得驾驶资格,进一步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开展,东营交警支队建立了各科目电子考试场地,现各类车型所有科目预约、考试工作均正常开展,望广大考生加强训练,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并在学考过程中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东营市车辆管理所特别提醒:
    一、如出现驾校不给予正常培训、乱收费、管理混乱等现象,可向交通运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46-8321960。
    二、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新增驾驶人培训必须达到各科目规定学时,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核发培训记录后,方可预约相应科目考试。
    三、遇有驾校工作人员以考试过关、预约考试为借口向学员索要钱物、故意刁难或不予预约考试,可拨打车管所投诉电话:0546-7175666,0546-7175695,0546-7175676;如有特殊情况预约考试可以拨打:0546-7175701。
    四、东营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二、三采取异地考试方式,因考试路段为山区道路,学员驾车危险系数极高,为确保安全需到山路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预约考试。
    五、自2013年1月1日起,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自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计算),请广大考生务必在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否则已合格科目成绩将全部作废。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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