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新规开始实施 违规销售惩罚更严格

2013-12-05 08:56:00    作者:方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燃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局;东营区;药量
[提要]12月1日起,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在7月份的限放令实施之后,B级产品也纳入了禁放范围,即必须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燃放。

  大众网东营12月5日讯 据黄河口晚刊消息,12月1日起,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实施。12月4日,记者从东营区安监局了解到,新规在零售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部分重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规定上从50米扩大为100米,同时也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的规定。另外,自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已经开始实行禁止售卖及燃放B级烟花爆竹的规定,此次新规实施为B级限放令再加“一把锁”。据市柏顺商贸有限公司表示,自7月份后,该企业B级烟花爆竹已实现零进货,而往年大型烟花的销售比例能够占到总销量的80%至90%。

  据介绍,根据口径大小、含药量多少和构成危害性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不同级别爆竹燃放时的要求也大不相同,其中A级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才能燃放,因此往年市民燃放的多为自行购买的B级产品。据东营区安监局统计,往年东营区范围内B级产品销售量占到烟花爆竹总销售量的三分之一。但是B级烟花爆竹必须在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并且保证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受到伤害。然而由于我市小区业主的燃放习惯,往年因燃放B级爆竹产生的“伤民扰民”的案例并不少见。

  在7月份的限放令实施之后,B级产品也纳入了禁放范围,即必须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燃放。因此,以后市民在正规的销售摊点只能买到C、D两级的烟花爆竹。而C、D两级因为含药量低,在响度和亮度方面也明显低于B级,难以满足部分购买单位的燃放预期效果,相关人士表示,此条规定之后,批发烟花爆竹企业的营业额将明显下降。

  另外,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在12月3日启动。加大对东营区四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及销售渠道的把关,通过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保障在农历的腊月初十以后各正规摊点烟花爆竹的安全销售。同时,将会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的新规定,加大对违规销售摊点的惩处力度。 (记者 方舟 见习记者 张立娟)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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