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开售 东营市民今起可到263个零售点购买

2014-01-19 16:09: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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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今起,东营市263个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开始销售烟花爆竹,市民可到就近的零售点购买。

摊主正在核对价格

整理货架

  大众网东营1月19日讯(记者 向玲)今起,东营市263个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开始销售烟花爆竹,市民可到就近的零售点购买。

  19日下午,记者在街头看到,一些零售摊主已经上好货,并且将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摆了出来。据了解,今年东营城区将设置263个零售摊点,分散于城区21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市场。销售期限为27天,从1月19日持续到2月14日即农历正月十五。零售价格从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停止销售后,未售出的烟花爆竹将统一回收。

  下午三时许,记者在沂河路的零售摊点看见,摊主王先生正在整理货架上的烟花爆竹,摊位上摆放着儿童烟花、成人鞭炮、礼花、礼炮等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其中适合孩子燃放的烟花种类就有20多种。记者发现在包装袋里都有“东营安监监制”的标签。由于刚摆上,王先生对每种鞭的价格并不是很熟悉,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顾客也并不是很多。“今天刚摆上,很多人还不知道,但是也已经订出去1万多块钱的了。”摊主王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今年东营区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家,安监部门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向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业户销售,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各销售摊位准备工作未完成之前,批发企业严禁供货,并严格实行烟花爆竹回购制度。

  每个临时销售摊位确定3名销售人员(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销售摊位要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加油站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临时销售摊位统一规格长宽为6×4米,摊位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米,须用帆布全封闭,并留有1米以上安全出口。除配备灭火器、水、沙等工具材料外,各摊位还要设置安全警示牌, 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临时营业执照》。

  此外,经营业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打出“某某烟花爆竹厂(公司)驻东营办事处、销售 点、直销点、代办处、联系处”等标语误导消费者。经营业户必须在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将烟花爆竹储存在住户内;严禁跨县区进货;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零售业户从事批发性经营;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违者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两年内取消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资格。经销业户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售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 营(零售)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点经营,严禁走街串巷销售,严禁跨区域经营,一经发现,按非法经营处理。

  东营市安监局提醒市民,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带上火车、班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市民选择就近零售网点购买。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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