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使用团购券遭拒 想要就餐得多花钱

2014-02-18 08:41:00    作者:沐之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团购 情人节 必修课 法定节假日 就餐
[提要]与恋人共享晚餐,是很多情侣在情人节这天的“必修课”,餐饮作为热门团购项目,既方便又经济实惠,提前“团”一下成了不少人的选择。当得知团购券不能使用时,李伟立即质问商家原因。

    大众网东营2月18日讯 与恋人共享晚餐,是很多情侣在情人节这天的“必修课”,餐饮作为热门团购项目,既方便又经济实惠,提前“团”一下成了不少人的选择。但以往实惠又方便的团购券,在情人节当天却很“不给力”,团购券在2月14日当天不能使用。

  今年情人节,李伟(化名)为了讨女友欢心,提早就团购好了西餐的消费券,情人节一大早就预订好了座位,并在安排好一切后,才通知女友去吃饭然后去看电影。“预约时没说是团购项目,只说是预订座位,没想到去了以后才知道情人节当日不让用团购。”李伟告诉记者,当他满心欢喜地带着女友去就餐时,却碰到了麻烦。商家以“情人节不接受团购”为由拒绝了李伟的请求。

  当得知团购券不能使用时,李伟立即质问商家原因。店员表示,情人节是消费高峰期,团购券折扣低、利润薄,因此暂停使用,行业内都已形成惯例。

  “团购券上并未注明情人节不能使用,且大厅内也无任何通知。但商家说他们拥有最终解释权,我们也只能无奈接受。”已经订好位子,又带着来到店内,李伟“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进行消费,买单时发现与团购差不多的套餐,竟花费了高于团购价格3倍的价格。

  无独有偶,记者从《黄河口论坛》上看到,有网友也反映了类似的问题。该网友介绍,团了某西餐厅的餐券,2月14日电话预约,商家却告知,当日不接受团购的顾客。对此该网友表示,“2月14日不接受团购的商户,最起码应该提前将相关消息发布在网上。顾客从网上团购上餐单,却告诉顾客不接待,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

  吃饭、看电影、唱KTV是很多情侣在情人节这天的“必修课”,而这些项目也是团购项目中的热门。对此,记者在团购网站上发现,不少商家在购买须知中备注2月14日不可使用团购券。有的并未明确标注当日团购券是否可用。

  对此,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团购券一旦形成购买,商家与消费者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商家未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团购券或者会员卡会在“特殊节假日”里被限制使用,即使商家写明“享有解释权”也属于违约行为,市民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进行维权。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若商家在销售时未作出任何解释、说明,或卡、券上未注明“节假日不得使用”等内容,商家在节假日拒绝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即构成违约;并且,今年2月14日为我国元宵节和西方情人节,均不是法定节假日,仅告知“法定节假日”不可使用的商家,情人节当天若暂停优惠,市民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记者 沐之)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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