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便利 “一元钱注册公司”将成现实
2014-03-03 08:40:00 作者:聂金刚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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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营;意见;公司股东;零首付;投资者;工商注册
[提要]2月28日上午,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21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司法》修订案确定3月1日实施后,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推进工商注册更便利市场监管加强的指导意见。
大众网东营3月3日讯 2月28日上午,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21项内容。3月1日起,东营也将实施推进工商注册的21项内容,“一元钱注册公司”和“零首付”将变成现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司法》修订案确定3月1日实施后,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推进工商注册更便利市场监管加强的指导意见。28日,山东省工商局对《意见》进行了解读,阐明了《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宽进严管、简政放权、规范统一、便捷高效”。
简政放权、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包括“10项内容”,分别是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行名称登记改革、实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实行登记管辖便利化改革、实行登记流程便利化改革、实行“多证联办”便利化改革。
强化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7项措施”,包括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
完善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共有“4条举措”,分别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管理。
按照《意见》,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松绑,释放投资创业的活力,激发投资创业的热情。通过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另外投资者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可以“零首付”。投资者还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方便投资者创办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有效解决投资者因货币资金不足难以创业的问题。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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