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警通报:春节以来26名市、油田单位干部职工酒驾被查

2014-03-20 08:15:00    作者:尔闻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酒驾;酒后驾驶;交警部门;油田;禁驾
[提要]3月19日,记者获悉,东营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自春节以来查处的酒驾、醉驾驾驶员名单,其中有26名为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油田的职工。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大众网东营3月20日讯 3月19日,记者获悉,东营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自春节以来查处的酒驾、醉驾驾驶员名单,其中有26名为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油田的职工。

  近期,为给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严惩酒后驾驶易发高发的势头,东营交警在多举措严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公开曝光多起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案例,一定程度上震慑了此类违法的发生。

  但交警部门表示,仍有少数市民不顾酒驾危害,酒后上路,且在交警部门查处的名单中,还有26名市、油田单位干部职工因酒驾被查。如2014年2月3日20时左右,胜利石油管理局孤东采油厂集输大队张百华驾驶鲁EKL958小型轿车于济南路与太行山路口处被二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月14日晚,利津县水利局职工李光耀驾驶鲁EKZ097小型轿车在利二路建设银行门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名单中,还有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在2月27日17时许,孚瑞特特改厂崔东跃驾驶鲁E7E53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西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097号灯杆处时,与同向行驶至此处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致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崔某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50.14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已于2014年3月10日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继续严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易发区域、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对重点车型必查必检、天天治理,从而保证城区居民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尔闻)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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