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2 08:46:00 作者:索古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4月22日讯 近日,记者接到一位姓王的女士打来电话,称自己两年前买的房子,由于出现地面质量问题,无法装修,导致现在一家人有房没处住。
4月18日上午,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的新房,一进客厅,就看到水泥地面有许多裂缝,地暖管线裸露出来,墙面也有很多裂缝。
王女士告诉记者,这房子是她2012年买的,交钥匙以后,就觉得这房子质量不过关,随后叫来物业维修。从2012年10月份开始一直到现在,物业也没给维修。“你看看这地面裂得,地暖的暖水管子都露出来了,这样能住人吗?”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曾找过物业维修并要求赔偿,但是物业既没有给修,也没有赔偿。
为此,记者联系了建筑方面的专家,据专家介绍,地面出现裂缝有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可能是水泥标号不达标;第二,是水泥地面的厚度没有达到标准,导致抗拉强度低;第三,是铺设地暖管线不符合标准。
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已经过两年了,房子就这样闲置了两年。“我现在在外面租房子,买新房的房贷还得还,租房子还要花钱,这些钱谁来负责给我出啊?”王女士表示,希望开发商和物业能承担在外租房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带着这样的诉求,记者首先联系到了奥林匹克花园的开发商,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此类事情可以联系物业和后期维修的工作人员,他们都从属于一个公司。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奥林匹克花园物业的李经理,李经理表示,他们积极维修,但王女士一家张口要求赔偿7万元,感觉不合适。“他们可以走法律途径,法院让我们赔偿多少,我们就赔偿多少。”针对王女士遇到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中华。杜中华告诉记者,根据业主反映的这个情况,应该属于房屋质量保修的问题。在我国建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关于房屋质量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应该在合同中对保修范围、时间有明确约定,并且在交付房屋的时候,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业主。在交付房屋的时候,业主已经向房屋开发企业提出了质量问题,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及时予以维修。” (索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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