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4 18:38:00 作者:周广学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4日讯 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每个行政村(社区)有至少一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标准要求,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行政村(社区)选聘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意见》,部署在全市行政村(社区)选聘文化管理员(指导员)。
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是指以自愿为原则、义务性为主的服务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文化管理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做好本行政村(社区)文化队伍的组建、辅导、培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负责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包括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图书室)、游艺活动室、培训教室、多功能室等功能室的管理、维护和免费开放;负责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以及文化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村村通;负责建立行政村(社区)文化工作业务档案,做好档案管理。
我市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县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选聘条件、程序、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乡镇(街道)配合县区有关部门负责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选聘具体工作。
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原则。县区文化管理部门对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实行归口管理,负责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乡镇(街道)负责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在村居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全市行政村(社区)选聘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工作将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记者 周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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