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中发生口角 东营四男子赶到现场将人砍成重伤

2014-05-08 12:20:00    作者:王青青 刘楠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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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电话里发生口角原本是件平常事,但东营的一个小伙子却因此纠集朋友赶往现场,持刀将对方砍致颅骨骨折。

    大众网东营5月8日讯(记者 王青青 通讯员 刘楠)电话里发生口角原本是件平常事,但东营的一个小伙子却因此纠集朋友赶往现场,持刀将对方砍致颅骨骨折。

  2012年9月8日晚20时许,被害人黄某在东营区青岛路某酒店吃饭期间,与被告人路某打电话时发生口角,后被告人路某纠集朱某、邵某、陈某和杨某、王某(以上两人在逃),窜至该酒店北侧停车场附近,持刀将被害人黄某砍伤。被害人黄某全身多处被砍伤致颅骨骨折、左右桡骨骨折、桡神经损害及尺神经损害,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朱某、邵某、陈某结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四被告人与被害人黄某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在公共场所持刀公然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伤残,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路某、陈某、朱某、邵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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