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 18:07: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12日讯(记者 王青青)26岁的东营小伙自2013年便成了东营各大商超的“常客”,他多次伙同他人扒窃财物,最终在振华商厦被当场抓获。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悉,2013年11月14日,被告人牛某伙同他人窜至东营市东营区西城银座二店超市内,盗窃张女士挎包一个,内有现金1000元,三星手机一部。2013年11月30日,牛某伙同他人窜至东营市东营区西城振华商厦超市,盗窃王女士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600元,小米手机一部。2013年12月7日,被告人牛某伙同他人再次窜至振华商厦一楼超市入口处的东营银行自动取款机处,盗窃鞠某上衣口袋内的苹果4S手机一部,被告人牛某在逃离时被商场人员当场抓获。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伙同他人多次扒窃他人财物,价值6186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牛某2007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0年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1年5月。被告人牛某自假释期满之日在五年内再犯盗窃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