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心城区首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宣判

2014-05-29 15:39:00    作者:王青青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首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提要]2014年5月29日上午,东营区法院对两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6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一万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这是中心城区首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随后东营区人民法院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东营区人民法院就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该类犯罪的特点及法院下一步工作重点做了详细介绍。

  

  大众网东营5月29日讯(记者 王青青)2014年5月29日上午,东营区法院对两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6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一万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这是中心城区首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随后东营区人民法院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东营区人民法院就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该类犯罪的特点及法院下一步工作重点做了详细介绍。

  公判案件的基本情况

  今天宣判的两起案件6名被告人年龄在37岁至57岁之间,均为男性,小学或初中文化,两人是农民,两人无业,一人是职工,一人是个体工商户。两起案件被告人在各自租用的厂房内生产加工有毒有害腐竹食品近半年时间,并把生产的腐竹销往东营、平度、青州等地。在生产腐竹打浆过程中,掺加严禁用于食品加工的非食用物质“黑药”,即乌洛托品,该物质主要是用作树脂和塑料的固化剂,亦是常用的军事燃料,具有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接触皮肤可引起皮炎,奇痒。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危害公共食品安全,依法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一万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诚信缺失,犯罪分子对加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所造成的后果心知肚明,但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不惜铤而走险;二是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隐蔽、新型复杂犯罪多发,发案周期较长,取证定罪难度增大;三是犯罪成本较低,非法获利的可能性远大于被抓获的可能性,许多犯罪分子抱有侥幸和暴富心理,巨额收益的诱惑淹没了对法律的敬畏;四是团伙作案特征明显。此类犯罪往往是共同犯罪,团伙内分工明确,各环节相互配合。比如今天宣判的两起案件,少则两人,多达四人。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将成为工作重点

  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用好用足现有刑法武器,严格裁判标准,提高庭审质量,确保处理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判处理公正,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制裁和惩罚,坚决维护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合力出击——充分发挥司法延伸功能,通过普法宣传,使百姓充分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一经发现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使此类犯罪无立足之地;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力度,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从严、从快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舆论助力——东营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的宣传手段,结合传统普法方式,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通过发布法院信息、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以及面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集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向社会公布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成果,营造遏制和打击此类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功能。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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