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5:18: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18日讯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目前,全市正在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为推动工作开展,东营市民政局公示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及相关监督电话。
据悉,2014年东营市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每人每月52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每人每月490元。农村低保标准河口区、广饶县每人每年3600元;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每人每年3400元。凡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东营市民政局下发了《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5月初到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
6689人全部签订《承诺书》
按照《方案》安排,第一阶段要做好组织发动和公开承诺工作。据悉,全市民政系统已经召开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全市5个县区也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各级都成立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迅速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方案》要求,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县区民政局以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村(居)民政助理,都要全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据东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及村(居)“两委成员”、民政助理共计6689人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其中,民政干部338人,并在各级民政网站和低保办理窗口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如果群众发现低保工作中存在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可以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
监督电话公示如下:
东营市民政局监督电话:12349
东营市低保中心电话:8333579
东营区救助中心电话:8221120
河口区救助中心电话:3657190
广饶县救助中心电话:6457870
垦利县救助中心电话:2582110
利津县救助中心电话:562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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