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初中后高职、师范及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2014-07-10 07:52:00    作者:李沙娜 吴金生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招生院校;招生考试院;中专招生;填报志愿;招生工作
[提要]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并提供山东省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师范院校志愿填报人数统计表。8月20日前,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8月20日至22日,征集志愿填报;8月23日,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上报报名数据;8月29日前,录取完成。

  大众网东营7月10日讯 9日,记者从东营市招生考试院了解到,东营市出台《东营市201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部分没被普高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根据成绩填报相应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将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
  据了解,参加东营市市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其中,“3+4”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填报志愿资格线为540分;“2+3”高等师范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为385分,报考高等师范教育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三二连读和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资格线为355分。
  2014年东营市市普通中专将继续按照以往的纸质填报志愿方式进行,直接到招生院校报名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分数线,按规定的《信息标准》数据库格式建立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将考生志愿信息回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邮箱。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向招生院校投档,并提供山东省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师范院校志愿填报人数统计表。逾期未填报志愿或虽已填报志愿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投档。
  8月20日前,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8月20日至22日,征集志愿填报;8月23日,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上报报名数据;8月29日前,录取完成。
  8月25日至26日,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并将考生征集志愿填报院校统计表反馈至各招生院校。8月27日至28日,将进行第二次院校计划调整(省下达计划),8月29日至9月2日,东营市根据生源计划审核第二阶段志愿考生,打印录取名册。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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