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 08:02: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21日讯 7月1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转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获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以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将严肃处理;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范围内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县区招生。
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得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意愿选择,不得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
我市将严格按规定审查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名单,把好学籍注册关口,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及时纠正;对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查处扰乱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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