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市民讨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 债主领刑

2014-08-29 08:33:00    作者:王超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市民;辛某;领刑;判处被告人;非法拘禁罪;暴力
[提要]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为讨要债务,债主辛某等伙同张某等人竟然将受害人卢某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2012年3月,范某因事向辛某借款34万元,之后几个月的时间内,范某陆续归还辛某25万元,根据当初借款约定,加上利息范某还欠辛某17万元,但范某一直没有归还欠款。
   大众网东营8月29日讯 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为讨要债务,债主辛某等伙同张某等人竟然将受害人卢某非法拘禁,并进行殴打。日前,四名被告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
    2012年3月,范某因事向辛某借款34万元,之后几个月的时间内,范某陆续归还辛某25万元,根据当初借款约定,加上利息范某还欠辛某17万元,但范某一直没有归还欠款。2012年12月10日上午,辛某接到其弟弟电话,称在某学校附近发现范某妻子卢某,此时,辛某为索要欠款,一直联系范某但未果,接到电话后辛某遂赶紧乘车前往该学学。当天上午11时许,辛某赶到后,与辛某某、张某、杨某三人将卢某围堵在该学校门岗内。
    当天下午1时许,卢某被迫与辛某等人来到东营区淄博路一家饭店,商谈还钱一事。当天下午3时许,辛某账户内收到8万元汇款,由于依然没有还清欠款,辛某等人并没有将卢某放走。
    为了要清剩余欠款,随后辛某等人将卢某强行带至东城一小区居民楼内,在此期间辛某等人对卢某辛某等人对卢某实施了威胁和殴打。当天下午5时30分许,辛某等人将卢某送回西城某小区。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卢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2013年底,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辛某某等人以索取债务为由,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依照相关法规,分别判处被告人辛某、辛某某和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张某、聂某拘役5个月。
    后辛某某、杨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东营市中院二审审理认为,辛某某与杨某与辛某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在犯罪中,杨某作用相对辛某某较轻,故对杨某从轻处罚,遂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对辛某某原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