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月销售额3万以下企业10月起享受优惠免征税

2014-09-22 10:22:00    作者:张园园 陈校堂 王涛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小微;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额;增值税起征点;营业税
[提要]近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入暂免征税范围,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新政策实施后,东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增值税纳税人将累计达到31000户,占全市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近七成。

    大众网东营9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入暂免征税范围,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新政策实施后,东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增值税纳税人将累计达到31000户,占全市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近七成。
    记者从东营市国税部门了解到,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东营市国税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另外,国家还多次上调增值税起征点,2011年10月1日至今,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2万元。而10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东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受惠面和受惠额度将进一步扩大。“根据今年8月份的申报数据测算,东营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有3000余户。”这也意味着,10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后,这些企业都可获益。
    今年8月份,东营一汽车维修公司实现应税销售收入29600元,需缴纳税款888元,10月1日后,因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这888元的增值税将不再缴纳。公司经理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节省的资金不多,但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来说,意义很大。“企业规模小,而且利润率低、竞争激烈,免税之后,省下的这一部分钱就全部是利润了,对企业发展肯定有好处。”
    此外,记者了解到,这项优惠政策实行后,全市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受益纳税人将累计达到31000户,受惠面将达到全市增值税纳税人总数近70%以上,预计年度受惠额度将达到1.3亿元。“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壮大,逐步形成新增税源,推进全市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健康增长。”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策实施以后,对部分纳税人个别月份超过3万元而季度合计不超过9万元,或者季度合计超过9万元而个别月份不超过3万元的收入不均衡情况,纳税人还可事先选择按季申报或者按月申报,以解决不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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