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 17:36: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0月28日讯(记者 刘静)11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其中第12条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最高面临3万元的罚款。然而记者走访东营多家餐厅发现,目前仍有部分餐厅包间设有最低消费。
《办法》推崇勤俭节约 提倡自主消费
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在多个条款提到了资源节约、反对浪费的信息,例如在第七条中提出,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而在第第八条也提示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在规定餐饮经营者顺应自主消费之风的同时,《办法》中也在督促各地方商务部建立健全监督举报系统,促进全民监督,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最高将面临3万元的罚款。
10月31日为世界勤俭日,“光盘行动”的倡议越发兴起,商务部此举顺应了全民节俭之风,防止餐饮业的“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被迫浪费。
部分餐厅、咖啡厅包间仍设有最低消费
针对最低消费的问题,记者走访了东营多家酒店和咖啡馆,发现部分咖啡馆和酒店的包间仍设有最低消费,其中咖啡馆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居多,酒楼等设置最低消费的较少。记者来到淄博路的一家咖啡店,咖啡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包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都设有最低消费,价格根据包间大小决定,一间可以容纳7人就餐的包间最低消费为300元。而在西四路另一家高档咖啡馆,小包4人间最低消费为180元,大包间为220元,禁止自带酒水。
在记者走访的酒店及咖啡馆中,也有酒店和咖啡馆未设置最低消费,但是自带酒水却受限,“可以带白酒,但是不能带其他酒类和饮料。”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一直未设最低消费,但是自带酒水中只能带白酒。
下月1日起消费者遇“霸王条款”可投诉
针对下月起实施的最低消费新规,记者咨询了东营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用餐时感觉到经营业者对他们进行了强制性的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这样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维权。
同时,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消费者消费前应主动问清楚各项收费,商家也要主动明示各种收费。万一和餐饮企业发生了纠纷,那么一定要保留票据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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