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统一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官方网站电子标识

2014-11-17 08:03:00    作者:李超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网站管理;网站安全;网站名称
[提要]为方便网民辨识网站开办主体,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管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和公信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近日全面展开。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图样

  大众网东营11月17日讯 为方便网民辨识网站开办主体,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管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和公信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近日全面展开。要求凡开办网站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中编办统一颁发电子标识。网民点击该标识,可显示网站开办主体的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机构职能、网站名称、中英文域名、标识编号等内容。

  据了解,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审核和标识管理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前结束,届时,网民可通过网站底部显着位置的电子标识来辨识网站开办主体相关信息。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