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4 09:28: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2月24日讯 (记者 向玲)根据《东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补贴政策将进入第三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且全年都按照此标准执行。
根据《办法》,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每辆1.8万元,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每辆0.2万元。
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一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2015年12月31日后淘汰车辆将不予补贴。目前为第三个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补贴范围主要为在东营市注册登记且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后的黄标车,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相应补贴,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但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原因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记者从东营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东营已经正式开展“黄改绿”工作,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可以进行改装,对于"黄改绿"车辆,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费用。
12月24日,记者从东营市财政局获悉,截止到目前,东营已经补贴淘汰黄标车1164辆,已经发放黄标车淘汰补贴金额831.42万元。
记者也在此提醒黄标车车主,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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