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3 09:06:00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月13日讯 近日,东营市人社局就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门诊血液透析治疗付费方式有关问题发布了通知,对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门诊血液透析实行按标准统一收费,取代过去各医疗机构的不同定价标准。同时,个人负担部分由原来的按比例计算调整为按次数计算,平均一次透析约能少承担五十元。新的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血透实行定额收费了
普通血透一次降了约百元
新的标准适用人员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患尿毒症需要长期进行门诊血液透析治疗且在东营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人员。参保患者应当根据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如需变更须在当年12月底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参保患者按照其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透析器等材料的不同支付定额费用。
据了解,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透析发生的医疗费用,包含透析费、血透监测费、静脉注射费全部透析耗材(透析器、血管路、透析粉、透析液、穿刺针等常规耗材)及透析常规药品(包括肝素、生理盐水及医用敷料等,重组人促红素、低分子肝素除外)在支付范围之内。
根据通知,门诊血液透析实行按标准定额收费。二级医院普通血液透析定价为40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45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900元/次。三级医院普通血液透析定价为45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50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950元/次。此外,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据了解,目前全市共选择市人民医院等8家血液透析定点医院。此外,市外转诊及异地安置等异地就医的尿毒症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原政策执行。以前一次普通血透的价格,市人民医院是550元,油田中心医院是534元,胜利医院是560元,而定额收费后,每次透析的定价都低了一百元左右。
按次数支付取代按比例支付
一次血透可省四五十元
通知同时对个人负担限额标准做出了调整,改变了原有的按比例支付。截至2014年底,全市接受血液透析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共296人。按照新的支付标准,个人负担部分平均每次透析费用少支付50元,血液滤过费用少支付100元,人年均节省5000元以上。
因为报销模式改变了,每次透析患者所付费用也有所改变。按照通知要求,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在二级医院接受普通血液透析3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5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90元/次。在三级医院接受普通血液透析4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6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100元/次。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二级医院接受普通血液透析14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17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360元/次。在三级医院接受普通血液透析210元/次,高通血液透析240元/次,血液透析滤过460元/次。
“这样一来,参保职工和居民平均每接受一次普通血液透析,能够节省四五十元。按照每个月接受10至12次计算,一年下来能省不少费用。”东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参保患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医院和治疗设备,每次就医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终止其门诊血液透析的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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