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入驻”东营多个小区 广告收益应属于谁?

2015-03-01 08:00:00    作者:锦泽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广告收益;全体业主;物业;入驻;物权法
[提要]“我们小区广告挺多,我想知道广告收益应不应该给业主。记者走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多个新建小区发现,广告成群“入驻”的问题一家比一家厉害,小区内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广告。

  大众网东营3月1日讯 “我们小区广告挺多,我想知道广告收益应不应该给业主。”近日,家住东城中兴茗居小区的张先生致电本网反映小区内广告收益归属问题。

  记者走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多个新建小区发现,广告成群“入驻”的问题一家比一家厉害,小区内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广告。

  “各种广告都有,有卖门的、卖窗的、卖电器的,看着都乱。”家住京华官邸的陈先生说,对这么多广告有时也比较反感,但已经习以为常。

  “位置越好的广告,费用越高。不同行业、不同面积的广告收费也不同。”西城一位广告公司老板表示,他们一般只赚取差价,大部分费用需要交给物业。

  对于小区广告的收入问题,许多居民表示不清楚,但认为只要不影响正常生活,就能够容忍。“只要物业尽职尽责,不干扰我们的私人空间,我们也不会说什么。”在新居华府小区住的吴女士表示,很多居民也不愿和物业发生矛盾,更不可能去查广告费的用途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已经明文规定,小区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自然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同时,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应该将广告收益公布,说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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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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