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的电动能源车开了4个月后自燃 东营商家退款

2015-03-12 13:32:00    作者:王晓云 庄严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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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家住吉林省的孟先生花三万多元在东营一家公司买的电动能源车,没想到开了四个多月后,车就自燃了。近日,经过东营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调解,商家最终做出退款处理。12315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能源车之前要与销售商约定好三包条款,确保日后维权。

  大众网东营3月12日讯 家住吉林省的孟先生花三万多元在东营一家公司买的电动能源车,没想到开了四个多月后,车就自燃了。近日,经过东营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调解,商家最终做出退款处理。12315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能源车之前要与销售商约定好三包条款,确保日后维权。

  “为了出行方便,我从东营一家新能源公司购买了一辆电动能源车。当时花费了33800元,通过物流公司发到了家里。”孟先生说,开得好好的车,在四个多月后,线路突然着火,导致电动能源车自燃,“多亏消防员及时赶到,我才没啥事。”孟先生说,他多次与销售商沟通,但销售商告诉他工作忙,过几天才能解决,“销售商拖延了好几天都没给我解决,就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询该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属于利津县工商局的辖区范围。工作人员立即向利津县工商局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经过利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与该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该公司承诺两日之内派工作人员去吉林孟先生的所在地对车辆进行质量检测,会尽快给孟先生明确答复。“经过检测,该能源车因为质量问题导致车辆自燃。随后,销售商给我退了车款。”孟先生说,“非常感谢东营市12315的工作人员,帮助我维护了合法权益。”

  东营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电动新能源车相关的三包规定,出现消费纠纷时,工商部门只能从中协调,“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与销售商约定好三包条款,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凭证,确保日后的维权。出现纠纷时,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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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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