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将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收尾考试

2015-03-22 09:27: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大众网综合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考试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 应试 人事考试中心
[提要]3月19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一次性收尾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应试人员,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大众网东营3月22日讯 3月19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一次性收尾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也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变更考试科目。

  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应试人员,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应试人员须在4月9日9:00至24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月底前将考务费退回至原缴费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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